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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保障处各类人员职业道德规范要求

发表日期: 2015年09月16日 12:43 阅读:

为认真落实中央“八项规定”要求,严格工作纪律,规范管理,现对后勤保障处各级各类管理工作人员工作规范要求如下:

第一条 要牢固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和权力观、利益观,始终坚持公正廉洁,切实做到对己清正、对人公正、对内严格、对外平等,带头树立公道正派的良好形象。

第二条 政治坚定,立场鲜明,严格遵守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学院相关规定要求,讲政治,善思考。严格尊重国家的法律法规。

第三条 作风正派、坚持原则、秉公办事。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各项规定,堂堂正正做人,规规矩矩做事,做到自重、自省、自警、自励,不嫉贤妒能、搬弄是非,不以权谋私、贪图安逸。 严格按照学院和后勤保障处相关原则和制度办事,客观公正、公道合理地处理具体问题,不掺杂个人好恶,不搞亲亲疏疏。不准随意克扣员工或承包人应得费用、利益,不得收受承包人好处费、礼品等。

第四条 规范工作流程,严明工作纪律。涉及人、财、物调配管理,学院有严格的管理规定和工作流程,凡涉一定数额的采购必须履行大宗物品招标;对外协作、合作交流、接待和工作交往等由后勤保障处统一安排,未经允许,各科、中心或个人不得以后勤保障处名义对外联络或签订协议。各科、中心负责人为该中心安全稳定、廉政建设、经济目标责任责任人,对科、中心内部管理负总责。  

严格在规定权限内做好工作,合理支配计划内各项费用,非紧急情况不得越级越权处理问题,不擅自做决定。

第五条 实事求是,勇于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一切从工作实际出发,一切服从大局,任何时候都要检查自身的工作是否到位,要甘于吃苦,甘于寂寞,既要学会克制自己,还要做到任劳任怨。必须懂责任、讲奉献,大事上讲原则,小事上讲风范。要深入实际了解情况,全面真实反映问题,敢于坚持正确意见,坚决抵制不正之风,不隐瞒、歪曲事实,不随波逐流、明哲保身。

第六条 遵守纪律,严格管理。严格按制度和程序办事,积极维护后勤保障处整体利益,除非学院或后勤保障处研究决定的活动,不准借用各种名义组织和参与用公款支付的娱乐、休闲餐饮活动;不准用公款组织游山玩水、考察学习等活动;不准违反规定假公济私使用车辆。

第七条 勤奋敬业,甘于奉献,谦虚谨慎,平等待人。认真履行职责,刻苦钻研业务,尽职尽责、不敷衍塞责;待人谦和、诚恳,办事踏实、稳重;做任何事情,都应该从大处着眼,从小事做起,从细微处入手,做好每一个环节,不让差错从我手中发生。

第八条 团结协作、主动服务,周到热情。牢记高校后勤服务的宗旨,讲团结、讲协作、讲和谐,热忱为服务对象服务,诚心诚意办实事,尽心竭力解难题,具体工作中,既要按规章制度去执行,讲纪律,守规矩,又要灵活处置,以人为本,以师生为怀,做到既不影响后勤形象,又能出色地完成本职工作。防止简单生硬、推诿拖拉。

第九条  勤俭节约,节能减耗。要有勤俭节约办后勤的理念,工作中时时注意节能减耗,严禁滥花钱,严禁讲排场、比阔气,搞铺张浪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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