后勤保障处各职能科、中心业务,均与学校教学、科研和师生生活服务保障相关,涉及师生切身利益,关系到学校的稳定安全,为此,特制订后勤保障工作重大事项报告制度:
一、所有科级以上干部,当日值班人员务必24小时保持电话畅通。
二、凡发现、觉察、获知两校区任何一处正在发生或可能发生影响学校稳定安全大局的后勤保障相关事件,务必第一时间向后勤保障处领导报告,同时,视情况和领导授权启动单位内部应急预案,现场应急处置。
三、发生重大突发事件时,在校区的后勤保障处各级领导或值班人员应及时组织其它人员一方面尽力控制事态扩大,一方面通知校区总值班(保卫值班室),并视情况拨打相关社会救援电话:110、119、120等。
四、各科、中心内部发生重大问题隐患,各科、中心领导在处置的同时也应及时报告后勤保障处领导知情,同时将处置方案、办法和处置情况、结果上报。
五、凡知情而隐瞒,拖延报告、虚假报告,延误解决问题最佳时机,造成恶劣影响;遇见重大事件发生,不尽职尽责,听任事态恶化,造成严重后果的,要追究责任并严肃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