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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收取2021-2022采暖季暖气费的通知

发表日期: 2022年05月20日 20:46 阅读:

2021-2022年采暖季供暖工作已经结束,现开展供暖费收取工作,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收费标准

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结合学校实际情况,我校职工住户热价为5.3元/平方米•月,社会户住户热价为5.8元/平方米•月。

二、收费时间、方式、地点

(一)集中收费

收费日期:2022525日-527

工作时间:8:30-11:30  

收费方式:微信、银联卡或现金。

收费地点:离退休工作处大厅

(二)日常收费

收费日期:2022530日-624日(工作日)

工作时间:8:30-11:30  1430-1630

收费方式:微信或现金。

收费地点:水电收费处(18号楼C单元一楼)

电话:15229345412

三、对于在规定时间内(截至2022624日)没有交纳采暖费的,将按照《西安航空学院水电暖资源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660号文件执行。

第三十二条 用户应在缴费通知单规定的期限内交清水、电、暖资源使用费,逾期不交者加收滞纳金。滞纳金从缴费通知单之日起10个工作日后开始计收,每逾期一日按应缴使用费的3‰加收滞纳金。

第三十三条 对逾期30日不缴纳水、电、暖资源使用费及滞纳金的用户,提出书面通知,并签收后可停止供应水、电、暖资源。

四、低保户及家庭困难的住户采暖费缴纳办法按依据《关于进一步明确城区集中供热价格有关问题的通知》市物发(2012265号文件执行。携带《西安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金领取证》、户口簿及所在区民政局出具正在享受低保优惠证明在后勤保障处动力科教学北楼239申请。

感谢大家对供暖费收取工作的理解与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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