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莲湖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询价公告

发表日期: 2024年04月15日 14:27 阅读:

西安航空学院现就编号为 XHHQZB-2024-001莲湖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进行询价,欢迎符合资格条件的、有经营能力的供应商报价。

一、采购项目名称:莲湖校区自动售货机场地租赁项目

二、采购项目编号:XHHQZB-2024-001

三、采购人名称:西安航空学院

地址:西安市西二环259号

联系方式:029-84255732

四、采购内容和需求详见询价文件

本次招租场地位于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具体点位数租金等如下:

五、报价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供应商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并提交以下资质证明文件: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2年度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告(包括审计报告、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所有者权益变动表及其附注,成立时间至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成立后任意时段的资产负债表),或其开标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或信用担保机构出具的投标担保函。(以上三种形式的资料提供任何一种即可)。

3.税收缴纳证明:提供递交响应文件截止之日前一年内任意一个月的依法缴纳税收的相关凭据(时间以税款所属日期为准、税种须包含增值税或企业所得税),凭据应有税务机关或代收机关的公章或业务专用章。依法免税或无须缴纳税收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4.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5.书面声明:参加本次询价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纪,以及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书面声明。本项目拒绝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的供应商参与。

6.控股管理关系:提供直接控股和管理关系清单。若与其他供应商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则询价无效。

7.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承诺函。

8.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法定代表人直接询价只须提交其身份证原件)

9.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陕西省仅销售预包装食品经营者备案表》。

10.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备注: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六、询价文件获取方式

1.获取时间:2024416日至4189:00―12:00, 15:00--17:00时止(工作时间)

2.获取地点: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教学北楼249

3.获取方式:获取询价文件请携带单位介绍信和身份证原件及身份证复印件一份。(谢绝邮寄)请自备U盘拷取电子文件。

七、公告期限

本公告期限为自发布之日起3个工作日。

八、询价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及询价时间和地点:

1.询价文件递交截止时间:202441909:30前

2.询价时间:20244191000

3.询价地点: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西安市西二环259号)教学北楼243

九、其它事项

1.本次招租的场地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关于高校及周边从事商业经营的有关规定,遵守《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租赁管理办法》(西航院字〔2019〕167号)和《西安航空学院临街房屋安全管理细则》(西航国资字〔2013〕3号)规定,同时确保不影响学校师生的正常生活。新中标供应商中标后不允许经营自动售货机以外的其他项目。

2.场地装饰装修改造及货柜更换,需向后勤保障处报备方案,不能破坏场地主体结构,不能私自张贴标语等,费用由中标供应商承担。

十、对本次采购提出询问,请按以下方式联系。

采购项目联系人:王老师   联系电话:029-84255732

联系地点:西安市西二环259号西安航空学院莲湖校区教学北楼249办公室

西安航空学院后勤保障处

2024年4月1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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